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协同有效地保护好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3月28日,潮州、梅州、汕头三地检察机关韩江流域公益诉讼协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在梅州市检察院召开。

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负责人朱沛东莅会指导,潮州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郑东平及民事行政检察科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三地检察机关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协作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并就各自开展韩江流域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进行交流研讨。


《意见》的签署,是潮州、梅州、汕头三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服务保障韩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的有力举措,标志着三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区域协作机制的正式建立。
《意见》内容经三地检察机关共同商讨,反复研究后确定,紧密结合了韩江流域生态特点,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韩江生态环境热点、难点问题,正式建立了案件线索集中排查、集中移送等七项协作机制,变“各自为战”为“共建共治”,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区域合作格局,为更好地保护韩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