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潮安区检察院、湘桥区检察院和枫溪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潮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的意见》的工作情况,通报了市检察院近期对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程实地调查和走访职能部门了解到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彤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伊拉对进一步保障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提出了意见。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我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检察长要亲自挂帅,将其作为当前服务市委中心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要充分履行职责,保障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要结合各自辖区在枫江环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实地调查和线索摸排工作,要紧扣检察职能,迅速研究具体对策,督促职能部门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抓出具体成效。
三要强化沟通协作,推动形成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合力。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司法理念,加强与住建、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合力解决存在问题,做到“助力不添堵”,进一步发挥我市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效能,推动我市枫江流域环境整治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