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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伊拉带队到饶平县新丰镇宣布不起诉仪式和开展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调研
时间:2021-03-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8月,市检察院对詹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并设定了6个月的考验期。考验期满,詹某某经考察合格,市检察院依法对詹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3月4日,该案主任检察官陈伊拉检察长到饶平县新丰派出所为詹某某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
      宣告仪式上,办理案件的检察官、侦查人员、社工以及詹某某的父亲对詹某某开展教育,希望他能吸取教训,认真学习掌握一门技术,好好工作,回报父母和社会。詹某某表示非常感谢办案检察官和社工组织这段时间以来对他的帮助,他会吸取教训,珍惜机会,认真学习,努力工作,成为有用之才。
 
随后,陈伊拉检察长在新丰镇镇政府召开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研座谈会,与饶平县公安局、教育局、新丰镇政府等单位的领导、一线工作人员围绕预防与打击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座谈交流。会上,各单位代表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陈伊拉检察长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他对预防和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意见: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来关注未成年人保护问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党史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未成年人犯罪予以打击的同时,要坚持“少捕慎诉少羁押”原则,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司法理念;要深刻认识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不仅是司法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全社会要形成合力,共同关注。职能部门都要担起责任,不忘初心使命,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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